芜湖市第三中学2012年高一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
根据市教育局《芜湖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》(教基〔2012〕1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招考〔2012〕5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招生原则
1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2、学生自愿原则。3、择优录取原则。
二、招生范围
篮球、足球
三、报名条件
1、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(篮球考生须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2、参加芜湖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,已获
得特长生报考资格并明确报考我校的特长生;
3、报考蓝球运动特长的学生,男生身高不低于1.78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.65米;报考足球运动类特长的学生,身高不低于1.70米。
四、招生指标(40人)
1、篮球:34人(男20人,女14人)
2、足球:6人(男6人)
五、志愿填报时间:2012年7月4日—7月10日
六、志愿填报地点:考生所在毕业学校(原中考报名点)
七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手续
时间:6月26日至27日(逾期不予办理),地点:市三中教务处。
报名时请携带:
1、中考准考证原、复印件;
2、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成绩单(复印件,学校加盖公章);
3、获奖证书原件(足球特长生须持有学校的推荐信)和复印件(有几项特长的,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,并不能更换);
4、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
八、专业加试时间:2012年6月30日上午(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,不予录取)
九、专业加试内容:学校另行通知。
十、专业试加分政策
报考我校特长生的同学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在专业加试成绩上获得加分,每人只能以最高分值加分一次,不累计加分。
1、个人(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)获省级第一名加30分,省级第二名加25分,省级第三名或市级第一名加20分,省级第四名或市级第二名加15分,省级第五、六名和或市级第三名加10分,
2、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者加30分;
3、篮球和足球专业加试满分均为100分,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(不含政策加分)。
十一、录取原则:
1、当专业课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,在专业课达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(控制分数线为60分)基础上,按招生计划数150%的比例分专项划定专业课资格分数线,确定专业合格名单,然后上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。
2、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考生,在文化课达招生部门设定普高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80分,根据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3、文化课成绩排序后按市教育局确定的统招生人数、择校生人数(不分专业类别)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计入统一招生计划。
十二、有关说明
1、今年我校招收的特长生本着“坚持特长,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录取。
2、若特长生招生数达到规定班额,为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,学校将在适当的时候对特长生单独编班教学。
3、对录取我校高一新生的各类特长生,其中考成绩和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优秀者,将按学校资助政策给予奖励、资助,具体人数和金额由校长室研究决定。
4、对特长生的考核、审核及奖励资助标准等,在校长室的领导下,由招生领导组组织进行;各类特长生最后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录取。
5、凡录取我校的各类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书,特长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,必须遵守纪律,勤奋学习,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日常训练等各种活动,并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,否则,将收回学校给予奖励资助款。
6、此方案未尽事宜,由校长室解释。
联系电话:0553—3830172 0553—3820334—8011
芜湖市第三中学 2012年6月1日